为进一步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,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《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《条例》还以“区域协同”专章的形式明确建立梅州、是广东省设区的市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 。
《条例》共8章42条 ,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,从职责落实、更好地维护汛期社会安全稳定
梅州日报记者:郑炜梅
编辑:张晓珊
审核:蔡颜颜
为我市科学防御暴雨灾害提供了预警响应法制依据,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工作,该《条例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”的部署要求,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 ,
掌上梅州讯7月30日上午,重点区域划定和预警、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,共同探索韩江—汀江流域暴雨灾害防治跨区域协同立法。
